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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变电房疏于防范造成儿童触电致残事故
1995年12月25日,贵州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变电房发生一起严重的意外伤害事故,一名5岁儿童触电被严重烧伤。

  事故经过:

  12月25日11时许,位于某经济开发区的贵州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变电房发生一起严重的意外伤害事故。5岁小男孩陈军军进入无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变电房内玩耍时,触碰到安装在地面的高压100kVA的变压器上,强大的电流当即将其右手烧焦(后截肢),肠子外溢,头部、小腹、生殖器等部位严重烧伤,惨不忍睹。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现场调查认为,该事故属于变电房无门、无安全防护措施、疏于管理造成的事故。变压器权属贵州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应付主要责任,支付伤者全部医疗费用;伤者监护人监护不善,应付次要责任,承担伤者的生活护理。

  事故教训与防护措施:

  由于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是一个天真无邪的5岁小男孩遭次厄运,成为终身残疾,这无论对于社会还是家庭以及本人,都是极为不幸的。供变电、用电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管护,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实际上预防此类事故也并不困难,只需要经常检查,门上加锁,事故就可能避免,企业本身避免了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在防护措施上,企业应针对安全管理的死角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放在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不要心怀侥幸,麻痹大意,事故一旦发生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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