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申报通知(第9-13项,共计5项)
时间:2026-05-25

各位老师,

以下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6年发布的与我所研究领域相关的第9-13项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申报通知,请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在“申报时间(所内)”前经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完成在线申报。

联系人:汤琴,电话:028-82890868(16040),邮箱:tangqin@cib.ac.cn  


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6年度中德学生与青年学者短期讲习班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2642.html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达成的协议,并经中德科学中心(SGC)联委会批准,中德科学中心2026年将资助“中德学生与青年学者短期讲习班”项目。

(一)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

(二)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自项目获批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总时长不超过14天。

(三)资助内容

为针对特定研究领域内基础性或专题性问题开展的培训、研讨等活动提供资助。资助费用包括学员及教师的国内和国际旅费、食宿费用、会议场地费等。具体资助标准请参见中德学生与青年学者短期讲习班资助标准。

(四)人员构成及学员选拔要求

1. 学员构成应体现中德合作特色,其中访问国学员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学员总人数的30%,不超过50%。

2. 学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根据参训学员学历层次,项目分为两类:1). 参训学员为中德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2). 参训学员为中德两国本科学生。

3. 学员遴选须注意男女比例均衡。

4. 学员选拔须采用公开、竞争性遴选方式,申请材料中须包含详细的遴选机制说明。

5. 中德双方申请人须共同担任讲习班教师,并可邀请最多4名资深科学家参与授课。

(五)申报时间(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中德科学中心邮箱接收到申请邮件的时间为准,申请书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撤回修改。


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2884.html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TÜBİTAK)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资助领域。

2026年双方将在以下两个领域支持跨学科研究。

1.药物递送与靶向治疗(Drug Delivery and Targeted Therapy)。申请代码1须选择C10、H28、H34、H35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绿色与可持续食品生产技术(Green and Sustainable Food Production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C20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8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80-100万元/项(直接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75万里拉/项。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交流互访,国际旅费、食宿和紧急医疗保险等费用应由派出方承担。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六)申报时间(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十一、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盖茨基金会“女性健康创新”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3187.html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盖茨基金会(GF)合作协议和共同商定的工作安排,2026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中国研究人员与国(境)外合作伙伴在女性健康创新(Women’s Health Innovations – WHI)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可成药靶点发现与转化研究(Druggable target discovery and translational research for endometriosis)

2. 子宫肌瘤与子宫腺肌症的非激素依赖治疗的可成药靶点发现与转化研究(Druggable target discovery and non-hormonal therapeutic development for fibroids and adenomyosis)

领域描述与说明详见附件1。

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按照资助领域选择H04下属代码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5项左右合作研究项目。

(三)资助强度。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盖茨基金会将共同资助中国研究人员与国(境)外合作伙伴开展合作研究,双方资助经费统一拨付给中方项目负责人,国(境)外合作伙伴不直接接受资助,经费由中方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合作研究需要统筹安排。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盖茨基金会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美元/项。资助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以及与国(境)外合作者开展研究活动的费用。盖茨基金会的资助款项,将按付款日即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受资助者依托单位的国内人民币账户。

中文申请书的预算编报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单方资助额度(150万元)编制,并同时在预算说明中阐明盖茨基金会资助经费的使用计划。英文申请书的项目预算应按双方机构总资助金额(150万元+20万美元)编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五)申报时间(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7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十二、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补充)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3512.html

为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或“NSFC”)广泛联合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发起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以下简称“科学计划”或“SDIC”),共同开展面向全球挑战的科学研究,促进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发布两批指南,包括组织间合作及战略性研究两类。现补充发布2类组织间合作项目,参与合作的外方资助机构包括瑞典研究理事会(VR)和国际竹藤组织(INBAR)。

(一) 资助类型及规模

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不超过10项,“在华研讨会项目”不超过2项:

外方资助机构

合作交流项目

在华研讨会项目

瑞典研究理事会

不超过10项,不超过35万元/项

-

国际竹藤组织

-

不超过2项,不超过10万元/项

“合作交流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可开展包括互访、讲习/培训班等多种交流活动。“在华研讨会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召开在华学术会议。

(二) 资助期限

1. “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 “在华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6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十三、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3515.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高等教育部(MSHE)、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埃及科技创新资助机构(STDF)、印度科学技术部(DST)、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INS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6年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

(一)资助领域。

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资助以下三个领域的多边跨学科研究。

1.水资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D、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水系统监测与数据。

(2)水处理、回用与资源循环利用。

(3)基于数据驱动方法的水灾害与极端事件韧性。

2.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E、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太阳能技术与应用。

(2)面向韧性电网的综合智能与可再生能源系统。

(3)低碳能源路径、部门耦合与能源效率。

3.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先进功能与智能材料。

(2)能源转换、存储与可持续性材料。

(3)先进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与韧性系统。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每个资助领域及方向的具体内容,详见英文指南(附件1)或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网站(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  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42)。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9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五)申报时间(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6月19日,外方合作者须在各国资助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