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09-11-05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4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0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公派留学计划派出名额及项目类别
2010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总名额290个,其中高级研究学者130个(含“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访问学者120个、成组配套40个。
为落实《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2007〕324号)的有关精神,在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总名额中专门划出20个高级研究学者,80个访问学者,20个成组配套,共计120个名额作为“青年科研骨干留学专项”,用于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出国进修或者进行国际合作交流。
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教字〔2009〕153 号)的有关规定,中科院将通过选派高级技术支撑人才、转移转化人才及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管理骨干到国外科研机构、大学进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科技支撑与管理人才。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西部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2007〕288号),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选派工作将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
二、申报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要求
(一)申报条件、留学期限、留学单位要求、受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二)我所在初审本单位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时,将根据本所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的工作进展、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初选出作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推荐人选。其中“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可由我所单独申报。已申报“王宽诚高级访问学者”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院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凡入所工作时间不足3年者,根据我所的入所协议,不得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三)所组织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统一按要求上报院人教局。
2010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各类项目将通过科学院“人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请登录人事教育局网站(www.caspe.ac.cn),点击主页面右方“信息平台”栏目或直接点击“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图标即可进入申报系统主页面,点击“院公派留学”图标即可进入该项目申报系统。在项目申报前,申请者需仔细阅读《申报说明》(见“人才信息管理系统院公派留学”栏目中),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所组织人事处将对申请者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者还需打印有关申请表(一式二份),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所组织人事处。
(四)根据项目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请我所拟申报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申请表交组织人事处。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事处谢锋、罗傲霜联系,电话:028-85229902(内线1404)或028-85239846(内线1401),电子邮箱:luoas@cib.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
《公派出国留学计划个人项目申请表》
《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成组配套申请表》
《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http://www.pe.cas.cn/jgsz/zzjg/rcc_jgsz/lszl/200910/t20091021_2585865.html)
《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补充通知》(http://www.pe.cas.cn/jgsz/zzjg/rcc_jgsz/lszl/200911/t20091104_2647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