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长:李家堂
党委书记、副所长:刘刚君
副所长:陈 槐
副所长:谭周亮
纪委书记:李铁牛
根据税务局要求,请我所2012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个人2012年年收入请登录ARP工资查询,申报表可在财务处领取,申报时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日期:2013年3月31日前 申报地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大厅 (成都市新南门临江东路2号) 财务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