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2-07-10
所属各部门: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度我所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课题组要严格执行我所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
二、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各部门、各课题组在7月30日至8月10日期间安排职工轮流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此期间安排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其余时间安排职工休假。
三、带薪休假天数和审批程序按《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执行,在此之前已安排休假的应扣除已休假天数。
四、各部门应做好轮休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处理相关事务,不得贻误工作,并做好轮休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休假。部门负责人休假时,应提前向综合办公室备案,并保持通讯畅通。请各管理支撑部门在7月20日前将本部门7月30日至8月10日期间的人员安排情况报综合办公室。
五、各部门要加强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并及时掌握部门人员动态,确保休假期间人员及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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