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院长奖和成都生物研究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工作预计将于近期开展,结合实际,现将2021年我所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奖学金、成都分院院长奖的评选具体要求有可能按照2021年新下发的通知进行微调。
一、评选奖项和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面向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我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成都分院院长奖
在学研究生(硕士、博士)均可申请。
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成都分院和各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一等奖:在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论文研究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所发展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在技术上有创造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学位论文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或发展;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在技术上有革新,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前景;参加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
(三)研究所所长奖学金
面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我所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遵守中国科学院大学及我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品学兼优,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与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展潜力突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所长奖学金:
1.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的;
2.有违背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行为的;
3.学位课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未通过者;
4.对国有资产损坏、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二、名额分配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体名额分配以国科大的通知为准,博士生一般不超过5名,硕士生一般不超过5名。
(二)成都分院院长奖
具体名额分配以分院的通知为准,一般不超过3名。
(三)研究所所长奖学金
博士生不超过10名,硕士生不超过10名。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者填写《个人成果目录》(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分院院长奖和研究所所长奖学金申报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b@cib.ac.cn;请导师签字后并附相关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部。
特别提醒:申请国家奖学金须提供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附件1和2填写格式要以提供的范例为准。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17:00。
联系人:闫晓丽
邮箱:yjsb@cib.ac.cn
联系电话:1109(内线),82890953(外线)。
成都生物所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