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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野外科考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1-07-15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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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项目组: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及学生野外科考安全工作意识,现就加强相关安全防范提醒如下: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让成员了解自然灾害并掌握必要的野外生存和紧急救护救助知识。严禁单独成队开展野外科考;严禁野外科考过程中单独行动;严禁自驾车开展野外科考;避免进入疫区和在灾害频发季节进入事故多发地区开展野外科考。 

 二、严格事前审批,妥善安排野外工作 

 (一)科考队长是野外科考的直接责任人,科研任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组负责人是第二责任人,科研部门负责人对野外科考进行督导。 

 (二)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野外科学考察管理办法》(科成生发〔201967号),进行事前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开展野外科考工作。涉及保护区或敏感地区的,还须提前征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意。 

 (三)野外科考前,科考队长和科研任务负责人须做好前期调研、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科考人员均须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保持通讯畅通和GPS定位设备,配备必要的食品、急救药品、安全防护用具等。须督促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四)野外科考过程中,科考队长应每天向上一级责任人进行安全报备。须按计划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改变。应随时关注当地气象、地理、交通、治安等有关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得野外宿营,确有需要的,应选择地理环境安全的地点,出现险情及时织疏散转移。 

 三、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一)若遇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突发严重疾病等),应立即停止野外作业,第一时间撤离到安全区域,求助当地有关部门,同时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项目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时向所务办公室报告。 

 (二)紧急情况解除前,项目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定时向野外科考人员询问近况,并同步报告所务办公室,直至紧急情况解除。 

    

    

                            所务办公室、科技处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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