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打印】 【关闭】
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1.0”),取得积极成效,广大科研人员反映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与此同时,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又暴露出一些阻碍改革落地的新“桎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攻坚克难,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并强化激励,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2.0”)。 四部门按原行动分工继续推进,卫生健康委结合职能参与,2020年12月底前,推动已有成果制度化;2021年6月底前,对照新的行动内容开展工作部署,推动取得新成效;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总结评估。 “减负行动2.0”更多内容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29/content_55557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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