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1999)18号文件精神及川厂公发(2001)1号文《关于在我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关于实行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并经所党委、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所务公开工作及对群众的宣传工作。
二〇〇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实行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999〕18号文件及川厂公发〔2000〕1号《关于在我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以及路甬祥院长“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科学管理、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要求,推动我所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研究所的改革和发展,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实行所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
实行所务公开制度是我党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劳动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没有变,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宗旨没有变。推行公开制度,正是依靠职工办好研究所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切实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投身研究所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职工知所情、参所政、管所事、督所行、促所兴,有利于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
过去,我所在所务公开方面已经作了很多工作,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但随着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全面推进,为增强我所整体创新能力,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所务公开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一方面坚持和完善所长负责制,一方面要发挥群众的智慧和监督作用,实现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减少失误、制约腐败、改善干群关系的目标。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搞好我所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的内容、形式
所务公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所内部管理和改革发展、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内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涉及科技秘密、商业秘密的问题外,原则上都应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适当的公开形式,适时地向职工群众公开。
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研究所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重大项目的投资以及重要资产处置等。
2、研究所的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提薪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养老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干部职工的住房标准及分配以及住房公积金等。
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选拔任免中层干部,研究所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全年经费决算情况,通讯工具的使用及话费补贴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所务公开的形式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及公开的内容决定,主要有以下形式:
1、在职工大会或职代会上报告。凡应由职代会审议、审查和决定的事项,必须交职代会审议、审查。
职代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主席团会议,如有重要事项,经一定程序可提前开会或召开专项会议。
2、通过所务会、党委会、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把公开的事项在会上公开,再由参会人员传达到广大职工。
3、对涉及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第二条的基础上,通过各工会小组长把公开的事项传达到广大职工。
4、利用宣传工具,如宣传橱窗、公告栏进行公开,也可采用所务纪要公开或在各类橱窗内公开等。
5、在离退休人员座谈会上,通报所内主要工作。
6、通过座谈,答询等方式,回答和解决有关人员的问题
三、落实所务公开制度的责任、监督
所成立由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所所务、事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所务公开有关方面及部门的责任,协调所务公开工作中各方面的关系开展,抓好所务、事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所党委对所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责任,所长、副所长等行政领导对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负主要责任。行政主要领导不仅自已要主动做到内部重大事项公开,而且还要督促各有关职能处室做好公开的工作。
工会:要认真做好全所所务公开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党办:负责对所创新文化建设、评优评先结果、党务工作、干部评议、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科普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侨联工作等方面事项的公开。
纪检(监察):负责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事项的公开和所务公开制度的监督监察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所的工作目标、年度工作总结、全所性的规章制度和有关重大事项、网络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
人教处:负责对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才招聘、干部任免、提薪晋级、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奖惩、职工年度考核总结、年度职工业绩考核结果、职工教育、研究生招收和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
科技处:负责对所的科研发展规划、年度科研计划、成果计划、专利计划、项目申报及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和管理、成果转化、国际合作、中心(室)科研团组年度绩效考核等方面事项的公开。
管理处:负责对职工住房管理及人才住房的分配、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标、实施和验收、安全管理工作、水电气等方面事项的公开。
财务室:负责对所年度经费决算、课题经费管理、所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所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课题经费核算管理、差旅费用报销等方面事项的公开。
凡涉及到公开内容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要从实际出发,保证及时公开,为我所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